根据《德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有关规定,决定给予违纪学生以下处理。
12月18日:24号楼1322宿舍成员白寅霜,24号楼1409宿舍成员孙亚群,24号楼1410宿舍成员于建雯;24号楼1411宿舍成员马艺纯,24号楼2104宿舍成员武仲兰,24号楼2105宿舍成员孙朦朦,24号楼2110宿舍成员林凤雪,24号楼2111宿舍成员荣岩,24号楼2114宿舍成员刘卫震,24号楼2133宿舍成员杨云敏,24号楼2135宿舍成员张雅慧;12月20日:2号楼116宿舍成员赵峰,以上同学在学校宿舍卫生检查中宿舍内务成绩较差,卫生检查情况为B。对我院成绩造成影响,所以扣除个人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教育学分教育管理中的日常管理5分。
12月18日:24号楼2108宿舍成员马文萍,该同学在学校宿舍卫生检查中宿舍内务成绩较差,卫生检查情况为C。对我院成绩造成影响,所以扣除个人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教育学分教育管理中的日常管理10分。
希望以上同学能够正确认识自身的错误,积极改正,对宿舍内务引起重视。同时希望广大同学要引以为戒,自觉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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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24日